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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建设补贴申报指南

财税服务 作者: 多有米 1244人已查看

深圳市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建设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报材料

(一)补贴资金申请报告正文

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充电设施安全生产情况、企业安全监控平台建设情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情况、建设标准符合性检测情况、建设工程计量检定情况、消防、防雷、节能审查等情况。

(二)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1.申报充电站(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申报充电站(桩)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3.由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本市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建设标准符合性检测报告;

4.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充电设施《检定证书》;

5.申报充电站(桩)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

6.申报充电站(桩)消防手续办理证明文件;

7.具备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当批次充电站(桩)《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8.充电站(桩)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需提供市(区)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书;

9.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二、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申报时间

充电设施企业提交补贴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各区(新区)上报初审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

(二)咨询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0755-88120319;0755-88127420。

福田区发展改革局:0755-82917655

罗湖区发展改革局:0755-25666149

盐田区发展改革局:0755-25229228

南山区发展改革局:0755-26979315

宝安区发展改革局:0755-29998832

龙岗区发展改革局:0755-28799566

龙华区发展改革局:0755-23338564

坪山区发展改革局:0755-28372656

光明区发展改革局:0755-23198819

大鹏新区发展财政局:0755-28333879

 

关于xx公司xx年度新能源汽车

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XX区(新区)发展改革(发展财政)部门:

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规定和申报要求,我司向贵单位申报深圳市xx年度-xx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充电设施申报总功率xxkW,申请补贴资金xx万元。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申报单位(委托的运营单位)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信用查询情况;

二、充电设施安全生产情况,企业安全监控平台建设情况以及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充电充电安全监控平台情况;

三、企业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报情况,充电站名称、充电桩类型数量、建设功率、投资额、补贴金额等(详见附件1);

四、本批次申报建设补贴的充电站(桩)竣工验收、投资审计、标准符合性检测、计量检定、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消防、防雷、节能审查等符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和补贴政策要求(详见附件2至附件9);

五、我司对本次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附件10)。

专此报告。

 

         附件:1.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报表;

   2.申报充电站(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申报充电站(桩)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4.由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本市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建设标准符合性检测报告(附件5);

5.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充电设施《检定证书》;

6.申报充电站(桩)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

   7.申报充电站(桩)消防手续办理证明文件;

8.具备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当批次充电站(桩)《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9.充电站(桩)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需提供市(区)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书;

      10.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XX(单位名称)

(盖章)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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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书

 

XX区(新区)发展改革(发展财政)部门:

我司于xx年xx月xx日向贵单位申报深圳市xx年度-xx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报充电设施总功率xxkW,申请补贴资金xx万元。现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报材料郑重声明如下:

1、本批次申请建设补贴的充电站(桩)资料及信息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2、本批次充电站(桩)为首次申请建设补贴,无重复申报补贴情形;

3、本公司建成投入运营的充电设施已全部统一接入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控平台,并实时上传动态数据;

4、本批次申请补贴项目的站桩不属于补贴政策规定的“新建建筑按规划要求配建的充电桩”,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版及2015年修改版)及有关规定;

5、本批次申请建设补贴的充电站(桩)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安监、环保、消防等行政处罚情况;

6、本公司(及委托运营单位)诚信经营,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黑名单、未被我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或未被我市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本公司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行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申明!

 

 

 

XXXX单位名称)

(盖章)

XXXXXXXX